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出让方式 |
供地 条件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17] 23号地块 |
石城大道以东、何村路以南、峰南苑小区以北、官塘村以西 |
规划用地面积61416.58㎡;土地出让面积61416.58㎡ |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25% |
10000 |
42360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21年5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17] 24号地块 |
翠湖四路以南、衡山大道以东、台湾文化风情商贸城以西 |
规划用地面积141394.33㎡;土地出让面积135039.78㎡ |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2.3; 建筑密度≤20% |
15000 |
66791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21年5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17] 25号地块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公园西侧、翠湖六路以南、翠湖五路以北、华山大道以西、康居花园东侧和北侧(地块七) |
规划用地面积53398.81㎡;土地出让面积地块七49965.18㎡ |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地块七≤2.0; 建筑密度地块七≤20% |
10000 |
22335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17] 26号地块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公园西侧、翠湖六路以南、翠湖五路以北、华山大道以西、康居花园东侧和北侧(地块二、三) |
规划用地面积91794.14㎡;土地出让面积地块二61104.22㎡、地块三25478.69㎡ |
地块二: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三: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地块二≤2.0、地块三≤1.5; 建筑密度地块二≤20%、地块三≤35% |
10000 |
38554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21年5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17] 27号地块 |
铜井路以南、飞越文化城以东 |
规划用地面积5221.07㎡;土地出让面积4071.54㎡ |
商业、商务用地;40年 |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35.5% |
954 |
954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7]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8日,到铜陵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7] 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11: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意向竞买人应持财政部门开具的到账证明办理竞买申请登记。
五、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17] 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三人(含三人)将在2017年12月19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拍卖会。若其中某一标的地块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进行,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7年12月26日上午11: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铜土储字[2017] 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地块具体挂牌事宜,将于2017年12月26日16:00前由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7] 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7年12月20日9:00时
挂牌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6:00时
拍卖挂牌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拍卖大厅
报名领取出让文件地点:铜陵市国土资源局202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7] 23号地块:1、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实施出让,建成后(毛坯)商品住房申报备案均价不超过7800元/平方米、且最高单价不超过8500元/平方米;2、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复函和规划条件图执行;3、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7-0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该地块出让文件);4、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铜土储字[2017] 24号地块:1、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实施出让,建成后(毛坯)商品住房申报备案均价不超过6100元/平方米、且最高单价不超过6500元/平方米;2、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翠湖四路以南、衡山大道以东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6〕223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3、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7-013)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该地块出让文件); 4、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铜土储字[2017] 25号地块:1、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实施出让,建成后(毛坯)商品住房申报备案均价不超过5900元/平方米、且最高单价不超过6400元/平方米;2、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翠湖六路以南、华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7〕277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3、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7-012)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该地块出让文件);4、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铜土储字[2017] 26号地块:1、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实施出让,地块二住宅用地建成后(毛坯)商品住房申报备案均价不超过5900元/平方米、且最高单价不超过6400元/平方米;2、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翠湖六路以南、华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7〕277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3、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7-011)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该地块出让文件);4、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铜土储字[2017]27号地块:1、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铜井路以南、飞越文化城以东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铜规函〔2017〕276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7-014)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该地块出让文件);3、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完成地质灾害治理报经市国土局审查,符合建设要求后实施建设。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http://www.lmah.cn/)、铜陵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tlgt.gov.cn/)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zbcg.com)及铜陵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北京西路18号(市国土局202室)
联系电话:0562-2866279
联 系 人: 叶伟伟 朱成虎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562-2189196
联系人:汪勇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